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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往南宁高速公路上,司机为捡一条鱼,致一人死亡

2023年8月28日22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G75兰海高速北海往南宁方向2007km+970m处,两辆货车发生相撞事故,有人被困车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横停在应急车道上,其后方有一辆鄂F轻型厢式货车车头陷入该车车尾底部,车身几乎散架,车上所载货物洒落一地,而驾驶人李某被困驾驶室内。民警立即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与119消防人员开展施救。遗憾的是,当李某被解救出来时,经120医护人员确认已当场死亡。

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在了解情况过程中,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石某则多次坚称自己是在第三车道上正常行驶,是后方货车撞上来的。事后,民警调取查看监控视频,证实石某在说谎,事发前,石某驾驶的车辆并未在行驶状态,而是违法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

监控拍下事发全过程↓↓↓

监控视频显示:桂A重型仓栅式货车当晚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驾驶人直接将车辆停在行车道上,打开双闪灯后就从车上下来绕车查看,并将一条从前方车辆掉下来的活鱼捡起放到副驾驶位置。就在驾驶人刚刚回到驾驶室时,鄂F轻型厢式货车从后方驶来,直接与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猛烈碰撞。

最终,石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车道内停车捡鱼的事实。经现场勘查、询问、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分析认定,石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石某将被依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很多高速上发生的车祸

都是由于违法停车造成的

   注意!

 非紧急情况 

 高速公路上不能停车!!!


高 速 公 路 行 驶 需 注 意 !





1、驾车出行请提前规划行车路线,设置导航设备应在休息区或者非驾驶人操作;2、行车过程中感到疲倦应选择就近收费站下道或在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3、禁止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4、车内人员交流要心平气和,行车途中不与驾驶人发生争吵;避免驾驶人带情绪驾驶;更不能违法停车在车内争论。




来  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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